《萧齐艳史》

【萧齐艳史】第三章 神山之主(三)(四)(7/9)

继承,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丈夫去世之后,妻妾们可以和子女、

    父母平分丈夫留下的家产,没有主次、尊卑之别。只这一条,能达成的男人就不

    多。何况就算丈夫愿意,也没有多少妻子会同意,不向官府出示妻子的同意书,

    也是无法纳妾的。而妻妾则只是一个表示先来后到的称呼,实质地位没有区别,

    这就极为考验男人的平衡持家能力,能做到的人就更少了。

    与保护妾的利益相对应,自然也有保护妻子的律法。比如说,男人没有休妻

    的权力,只能提出解除婚姻,如果是喜新厌旧才做出的离婚决定,很可能会被判为婚姻

    过错方,大半财产都要归于伴侣。

    所以神后虽然没有取消一夫多妻制,实际上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当然,按照法不溯既往的原则,这些新的规定只在发布日之后生效,以前的

    人却是不管的。

    如此,从前做妾的自然要觉得吃亏,离婚的不少——神后自有办法把她们纳

    入到社会的大机器里,推着齐国往前跑。

    回到婚姻自由的问题,以逻辑推论下去,很顺理成章地,还会得出以下结果:

    一男一女可以,一男多女可以,一女多男可以,那多男多女自然也可以;男与女

    可以,男与男可以,那女与女没有道理不可以……

    原则是什么?成人之间的自由结合,不应该受到法律的阻拦。

    乱伦是一个难题。目前争议太大,神后并没有直接表态。但是人们通过种种

    蛛丝马迹猜测,她可能更倾向于,如果没有生儿育女,则不强加干涉。

    「这是一个小概率的私人事件,国家不应该插手其中,」有人猜她会这么说。

    至于猜得对不对,谁又知道呢?

    齐国只有十岁,它仍然是一个很年轻的国家,许多事情已有定论,许多事情

    悬而未决,它大踏步地往前走,需要走出很长一段路,人们才会放心地说:「我

    早就知道你是对的啦,你会把我们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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