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同人)洪荒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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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平凡没那么复古,他拿过信看了眼:“我没笔友。”

    老板娘嘿了一声,转头坐电梯回了自己楼层上去。

    简平凡拿着信去楼下丢了垃圾,再拿着信回到自己房间里。

    这信有点大,壳子一看就是能放进a4纸的。

    信封上写着:简平凡亲启。

    地址正好是这儿。

    寄件人有点奇怪,是一个叫做“末法应急小组”的存在。寄件地址是洪荒路1号。洪荒路是哪里?简平凡用脑子想了下,没想出来。

    这信封上的字都是墨水字。没有其它特殊的标识,简简单单,清清爽爽。

    大概是用软毛笔写的,现在不少文青小女生流行用这个。

    简平凡打开信封,里面有好几张纸。

    白纸黑字。

    上头用同样的字迹写着一份协议合同。

    合同??

    竟然还是手写的?

    简平凡快速翻了一下,还一式三份。他签完了回头给谁寄回去啊?洪荒路1号么?合同上一方给他留了签名的空,还有一方就是末法应急小组。

    闲着没事干,他思索着大概是哪一个路人朋友的游戏,认真看了下去。很少有朋友在毕业后还会和他联系的,很难得。

    这是一份经纪人合同。

    “经纪人需要配合末法应急小组旗下所有单位,努力推广末法小组分配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努力吸粉,为末法时代做出贡献。

    工作人员一旦被签到经纪人手下,必须努力工作展现个人风采,不得随意暴露末法事宜,同时不得伤害普通人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当场取缔工作人员身份。”

    简平凡内心暗暗吃惊,工作人员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会伤害人?这字里行间的意思怎么是不要伤害普通人?工作人员都不是普通人?

    他继续看下去,嘴里念着。

    “本经纪人合同签约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旗下所有单位秘密,一旦泄露将赔偿于一亿克现货黄金等值的货币以及与寿命同等时常的气运。

    本合同自签约起实行,直至生命终结,经纪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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