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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场距离这里还有十几里,咱们开车去。”
高军有心炫耀,得意的指着皮卡车说。
在巴格达这战乱之地,昂贵的豪车特别脆皮,反而像皮卡、侧三轮摩托车特别招武装分子喜欢,当然最主要的是价格便宜,炸翻了,军火商手里还能拿得起货。
当然,这也是相对于稍有势力的武装分子来说的,像穆罕默德这种杂鱼小队,通讯基本靠吼,行军基本考走…就连找的队友,也大多数是没有见过血的菜鸟。
“这车不错,哪里来的?我之前怎么没看到过?”穆罕默德笑着说。
高军耸了耸肩,没多解释,拉开车门就坐进驾驶位,穆罕默德见他不想说,也没强求,只是脸上略显尴尬,余光瞧到黑人眼巴巴望着自己,这老脸一红,“看啥?把东西搬进车里!”
说完,他就钻进了副驾驶位,撅着屁股,从兜里掏出一包American Spirit(美国精神),刁上一根后,又朝着高军示意:“伙计,来自美国的味道,尝一尝…”
在乡下农村的时候,高军是个烟酒不沾的乖孩子,等来到巴格达后,他喜欢用烟味麻痹自己的大脑,只有这样,恐惧感和死亡感才能消散许多。
他瞥了一眼,很不屑的摇摇头:“我可不喜欢美国精神,我喜欢China!”
他掏出包雄狮,炫耀的晃了晃,“这可是来自红色中国的礼物!”
这包烟看起来皱巴巴,高军可舍不得抽,这是当初一巴格达工厂的中国工人送给他的,只有想家的时候的时候,才抽上半根,这里面有家乡的味道。
高军小心翼翼的拔出烧的混黑的半根,重新叼在嘴上,烟嘴上的老味道,也有些醉人。
穆罕默德有点眼馋,厚着脸皮讨要着:“高,让我试试。”
高军斜着眼,靠在位置上,哈出口气,“五十美金!”
“什么?嗷!”
穆罕默德一激动,瞬间挺起身,这脑门刚好顶到车顶,疼的他抱着脑袋就惨叫着,但还不忘记骂娘:“该死的混球,高!我们是朋友,难道你上辈子是葛朗台吗?真主会审判你的肮脏!”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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